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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县苹果

    一.产品介绍

    吉县苹果因果型端正高桩、果面光洁细腻、着色鲜艳浓红、口感香脆甜爽,品质上乘,屡获大奖,曾获首届中国农博会苹果类唯一金奖,第三届中国农博会名牌产品称号,山西省首届农博会金奖,山西省第一、二、三届名优水果展评会金奖以及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被国家农业部确定为全国无公害苹果生产基地县。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况:吉县位于黄河中游的黄土残垣沟壑地区。除西部黄河岸海拔在440米左右外,大都在800至1400米之间,最高海拔为1820米。土壤沙质土壤,土层深厚,富含有机质,土壤pH值在7.8左右,有机含量在1%-2.3%之间。微量养分高,非常适合苹果生长。 2、水文情况:地表水主要是清水河和昕水河,由25条河流。294处泉眼年径流量为17445.07万立方米,清水河流域有10公里长的支流8条,昕水河流域有10公里长支流5条,鄂河流域有10公里支流3条,境内有大小河流35条,全县水资源总量2.4亿立方米,且水质好,pH在7.8-8.1之间。县域内工业企业废水均达标排放。丰富的水资源为发展节水灌溉果园奠定了良好基础,而且全县水质达到了无公害的标准,符合NY/T391要求。为苹果生长提供了有利水源。 3、气候情况:吉县地处我国中纬度温带大陆性气候区,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大,平均气温介6-11.4℃之间。全年平均无霜期172天,最多为201天,最少为132天,气温较差介于19.5℃-24.5℃之间,平均日照时数2563.8小时,年平均降雨量579毫米。6月至9月四个月是吉县热量条件最高。降水量集中的季节。光能资源居全省之首,光照百分率居全国前列。雨热同期,有效地配合,对土壤养分向植物迁移和转化,有机质的合成和分解,有积极的意义,可提高水、热资源的利用效率。对苹果生产十分有利。 4、人文历史情况:吉县历史悠久,人杰地灵。两万年前就留下了我们祖先农耕的足迹。2600年前,就有了建制。吉县是传统的苹果种植县,据吉县县志记载,远在商代以前,这里就有栽植果树。新中国成立以后,县政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区域优势,以发展优势高效生态绿色果品为目标。引进优种进行栽植,它以果型端正高桩、果实大、底色黄、着色鲜艳浓红、果肉白色、口感香脆甜爽、汁液多甜酸适口、果面光洁细腻、耐储存的特点,“吉县苹果”曾获首届中国农博会水果类唯一金奖,屡获国内、国际果品博览会“名优产品”称号,先后取得了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苹果产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中国食品市场名优品牌等质量资质认证。于1989年在山西省优质苹果鉴评会及国家农业部优质水果鉴评上获得苹果唯一金奖;1993年在山西省首届农业博览会上获得金奖,远销国内外。

    三.地域范围

    山西省吉县所辖的吉昌镇、壶口镇、屯里镇、中垛乡、车城乡、东城乡、文城乡、柏山寺乡共8个乡镇,79个行政村,地里坐标为:东经100°27′30″-110°07′20″,北纬35°53′10″-36°23′02″之间,东西长62公里,南北宽48公里,总面积177726公顷。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90mm苹果为大型果,平均单果重200-280克,最大单果重可达500克。果实多为圆形,果形指数0.8左右,果型端正高桩、果实大、底色黄、着色鲜艳浓红、果肉白色、口感香脆甜爽、汁液多甜酸适口、果面光洁细腻。果实大小一等品率80%以上,果实表面颜色一等品率90%以上。 2、内在品质指标:果肉黄白色,肉质致密,细脆、果汁多。酸甜适口,芳香味浓,无涩感,品质极上。果实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15.3%-16.0%,酸含量为0.2%-0.4%,果实硬度8.60-10.89公斤/平方厘米。水份含量82.5%。3、安全要求:明确登记产品市场准入所遵循的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名称、具体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GB/T10651鲜苹果执行。

    五.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吉县地处黄河中游,山西省西南部,是全县平均海拔最高的县区,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大,光照时间长,褐土为本县主要土壤类型,水量充沛,环境条件和气候条件非常适合苹果生长。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品种为红富士、藤牧一号、美国八号、嘎拉优系、凉香、红王将等中早熟品种。 3、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土肥水管理:果园土地平整,土层深厚,活土层60厘米以上。每666.7平方米施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料3000公斤以上,其他肥料用有机复混肥等补充。以秋施基肥为主,结合花前、花后、幼果膨大期等物候期灌水时适量追肥,氮、磷、钾比例按每生产100公斤苹果,施N(1.0-1.2kg)、五氧化二磷(0.5-0.75kg)、氧化钾(1.0-1.2kg)。根据树体营养诊断适量施用微量元素。行间种植三叶草、苜蓿草或燕麦草等,以提高土壤有机质,采用滴灌、微喷灌等灌溉技术,使果园土壤相对含水量保持在60%-80%。禁止使用污染水。花果管理:对花芽多的树进行花前复剪,调节花、叶芽的比例至1:3-4。从花序分离期始,每间隔20厘米左右,选留一个粗壮花序,其他多余的花序全部疏掉。花期采用蜜蜂、壁蜂和人工授粉,谢花后10天开始疏果,一个月内结束。根据树势强弱,坐果多少,确定适宜的留果间距,一般为20-25厘米,选留一个坐果的壮花序,留一个中心果,把多余的幼果全部疏除。苹果谢花后30-40天开始套用纸袋,6月中下旬至7月上旬结束。套袋前进行疏果和喷一次杀菌剂。果实采收前7-10天去袋。先去外袋,3-4天后再去里袋,摘袋后立即在树冠下铺设反光膜,增强冠内下层反射光照,提高果实着色度。对影响果实上色的枝、叶全部剪除,待果实向阳面着色后,进行转果,使果实背阴面全部上色。病虫害防治:病虫害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为原则,应根据预测预报及时防治。主要防治腐烂病、早期落叶病、轮纹病、桃小食心虫、叶螨、蚜虫、金纹细蛾等病虫害,不得使用国家禁用农药。整形修剪:主要树形为自由纺锤形:树高3米左右,冠径2-3米,主枝12-15个,适用于株距2-3米的密植园。小冠疏层形:树高3-3.5米,冠径3-4米,主枝5-7个,树冠扁圆形,适用于株距3-4米果园。纺锤形的主枝角度80度左右,小冠疏层形主枝角度70度左右。采取以疏剪为主,缓、疏、缩相结合的修剪方法,纺锤形主枝过长的适时缩剪,小冠疏层形树头过高的及时落头。盛果期树亩枝量7万-8万条,内膛枝叶透光率30%。 4、产品收获后处理的规定。适期采收,采摘时轻拿轻放,避免碰压刺伤。 5、生产记录要求。吉县从事苹果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生产加工销售产品、产品质量检测、质量分级、销售等记录。记录应长期保存。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1、分级:优等果:在形状、大小、着色上必须具有其品种特征,红色品种红色达全果表面积的3/4,混合红色品种达1/2。条纹红色品种达1/3,其他品种无红色着色要求。果梗完整,果肉完好无缺陷,在不影响产品总体外观、质量、保鲜、包装情况下,可带有极轻微的表面缺陷。一等:必须质量好,在形状、大小、着色上必须有品种特征.红色达全果表面积的1/2,混合红色品种达1/3,条纹红色品种达1/10。果肉必须完好。在不影响产品总体外观、质量、保鲜、包装等情况下,允许存在轻微的形状、发育、着色和表皮缺陷,但轻微的表皮缺陷长度不超过2cm,其他缺陷总面积不超过1平方厘米,苹果黑星病病斑总面积不超过0.25平方厘米,轻微擦伤并无退色的总面积不超过1平方厘米。果梗可以缺失,但断口干净,相邻的果皮没有损伤。二等:不符合以上较高的等级要求,但应符合基本要求。着色要求,红色品种红色达全果表面积的1/4,混合红色品种红色达1/10。果肉必须无主要缺陷。在果实保持质量、保鲜和展示等基本特征的条件下,可以允许存在形状缺陷、发育缺陷、色泽缺陷及果皮缺陷,但果皮缺陷长度不超过4cm,其他缺陷总面积不超过25平方厘米,苹果黑星病病斑总面积不超过1平方厘米,轻微擦伤并可有轻微退色总面积不超过1.5平方厘米。 2、包装:按GB/T13607的规定执行。 3、标识:销售和运输包装物应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保质期、产品质量、执行标准代号等级等内容。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吉县苹果和公共商标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吉县苹果”(包括连续或断开)的名称。 4、贮存:吉县苹果的冷藏按GB/T 8559规定执行;气调贮藏按ISO 8682规定执行; 库房无异味,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存放,不得使用有损吉县苹果质量的保鲜试剂和材料。 5、运输: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异味。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装卸时轻拿轻放。待运时,应批次分明、堆码整齐、环境清洁、通风良好。严禁烈日曝雨、雨淋。注意防冻、防热,缩短待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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