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介绍
依安甜菜根呈圆锥形或楔形,根头小、根沟浅,根体白净、根肉乳白色,口感甘甜、艮硬,回味略涩。
2.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依安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小兴安岭西南麓,松嫩平原北缘,土壤类型有黑土类、黑钙土类和草甸土等主要土类,此三种土壤类型占总耕面积的90%以上,土壤容重在1.07—1.46g/cm3之间,土壤结构疏松通透性好、有机质含量高、微量元素含量齐全,特别是:硼、锌、钙、铁、钼等促使甜菜繁茂期生长旺盛,叶片发育快、叶片数增多,生产出来的甜菜块根产量品质好;依安县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多风少雨,夏季温热多雨,秋季凉爽霜早;这样的气候条件促使甜菜块根干物质积累丰富,含糖高有害物质低。所以,依安县区域生长的甜菜平均含糖高于临近其它县市0.3-0.5个百分点。年平均气温1.5℃,年均最高气温3.3℃,年均最低气温零下0.1℃。年平均积温2506℃,年积温最多2778℃,年最少积温2217℃。平均初霜日期为9月14日,最晚初霜日期9月30日;无霜期120-125天,最长138天,最短108天。平均终霜日期5月15日,最早4月30日,最晚5月31日;全年日照时数2970小时,年平均降水460毫米,四季差异较大,多集中夏季,占全年的69%,冬季降水量占2.4%,春秋两季分别占12.2%和16%。独特的自然环境赋予了依安甜菜优质的生长条件,气候冷凉、昼夜温差大、雨热同季,有利于甜菜的生长和糖分的积累。
3.地域范围
依安甜菜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包括齐齐哈尔市依安县所辖依龙镇、双阳镇、解放乡、三兴镇、新兴镇、中心镇、阳春乡、新发乡、新屯乡、依安镇、红星乡、上游乡、先锋乡、富饶乡、太东乡共计15个乡镇149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24°50′~125°42′,北纬47°16′~48°02′。地域保护范围面积27.1万公顷,生产面积2万公顷,年产量75万吨。
4.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4.1外在感观特征:依安甜菜根呈圆锥形或楔形,根头小、根沟浅,根体白净、根肉乳白色,口感甘甜、艮硬,回味略涩。 4.2内在品质指标:氮含量≤0.25g/100g,总灰分(钾)≤165mg/100g,含蔗糖≥14.00%。 4.3质量安全要求:依安甜菜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GB2763)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要求。
5.特定生产方式
3.1 产地环境条件 黑土层土质肥沃PH值为6.8-7.0之间,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要求。 3.2 选地与整地 甜菜是深根系作物,只有深厚疏松的耕层,才适合于块根的膨大生长和根系发育。因此要求土壤疏松,透气、透水良好,水肥供应适宜,杂草少。 3.3 施肥 种植甜菜需要施用肥料,充足的氮、磷、钾和中微量元素是其生长良好的必要条件。肥料主要分为有机肥料和化学肥料两大类。由于有机肥料中所含氮、磷、钾的比例小,因而施用量大,装载、运输与施撒的劳动强度大。化学肥料只含有一种或两、三种营养元素,但含量高,肥效快,用量少。化学肥料是由工厂生产商品肥料,一般加工成颗粒状、结晶状或粉状,装袋出售。液态化肥主要是由液氨和氨水。液氨含氮量高,约82%,氨水则是氨的水溶液,含氮量仅15~20%。 3.4播种与移栽 3.4.1 直播甜菜 良好的播种技术可以保证甜菜种子均匀地播在良好的种床上,以达到苗齐、苗壮的目的,为甜菜丰产奠定基础。播种时保证有良好的墒情。土壤相对含水量20%以上,土壤湿度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坐水播种,播种深度3cm,株距密度12-13cm,行距65cm,播后镇压。 3.4.2 纸筒甜菜 依安地区纸筒甜菜的育苗时间3月25日-4月5日,苗床土和育苗肥要混拌均匀,墩土必须墩实,避免出现空筒;每个纸筒播一粒种子,不能重播和漏播,种子上覆盖拌有杀菌剂的床土,播种深度0.8厘米,播深一致。依安地区移栽时间4月25日-5月5日,株距14-15厘米,尽可能使用移栽机,要栽正栽直,覆土严实,移栽必须浇水。 3.5中耕与除草 3.5.1中耕 在甜菜生育期间要进行多次中耕除草,一般至少要进行3次。头遍深趟不上土,二遍深趟上中土,三遍深趟碰头土。 3.5.2除草 甜菜除草可分为人工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人工除草劳动强度大,并且劳动力成本较高,近年来人工除草越来越少;机械除草效果不理想,目前还达不到不伤苗、除草干净的效果;化学除草简便易行,成本低,目前在甜菜种植中广泛采用,但对甜菜生长有轻微抑制作用。 3.6病虫害防治 甜菜立枯病、甜菜根腐病、褐斑病及防治甘兰夜蛾、红蜘蛛等,首选物理防治,如光、热、电、温度、湿度和放射能、声波等防治病虫害的措施,例如黄板诱杀蚜虫,如病情严重,则根据实际情况,适量用药,生产过程中农药的使用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3)。 3.7甜菜收获 甜菜的收获方法可分为人工收获、畜力收获和机械收获。
6.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地域范围内的依安甜菜生产经营者,若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地理 标志,必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依安甜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形式)。并承诺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符合下列条件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依安甜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标志使用人必须进驻国家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