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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仓白蒜

    一.产品介绍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2.1 气候条件 种植区域地处中纬度北亚热带南部季风性湿润气候区,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丰沛,冬季受北方冷高压控制,以少雨寒冷天气为主;夏季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天气炎热;春秋季是季风交替时期,天气冷暖多变,干湿相间。历年年平均气温16.2℃,降水量1159.6mm,常年日照平均值1906.6h,无霜期约226d。年极端最高气温37.9℃。冬、夏季雨水正常,春季雨水偏多,秋季雨水偏少。历年平均梅雨期24.3d。一年中降水量大都集中在气温最高的七、八月份,形成了“雨热同季”现象,适宜稻、麦、油、蒜等多种农作物的生长。 2.2 水文条件 种植区域水域面积宽广,其中长江水域占全市总面积的五分之一,水资源丰富,渠塘纵横交错,典型的江南水乡。内陆水域约占内陆总面积的17%。境内河流稠密,塘河众多,现有大小河流3300条,河道总长为3100km。淡水资源丰沛,水利设施齐备,灌排便利。 2.3 土壤条件 种植区域处于长江南岸高平原地区,全境地势平坦,生态环境良好,东部为沿江平原,西部为低洼圩区,以地势高亢,排灌方便为佳,土壤以夹砂土和黄泥土为主,熟土层厚,土壤有机质含量24.55g/kg ~34.4g/kg,土壤有效磷平均含量为24mg/kg,速效钾平均含量为125mg/kg,磷钾肥含量丰富。土壤通透性好,保肥保水又爽水,耕性良好,土壤质量达到一级,土地垦殖率达50%以上。

    三.地域范围

    苏州太仓市所辖浮桥镇、璜泾镇、浏河镇、沙溪镇、城厢镇、双凤镇共计6个乡镇96个村居(社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20°58′~121°20′,北纬31°20′~31°45′。种植面积200公顷,年产量0.21万吨。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4.1 感官特性 太仓白蒜干蒜头饱满紧实,圆整洁白,蒜头直径4.5cm以上,重40g~45g,8瓣~9瓣,大小均匀。蒜瓣肉质紧实脆嫩,味辛香浓烈。熟制蒜呈糯性。 4.2 内在品质 太仓白蒜淀粉含量≥13.0%,可溶性总糖≥20.0%,维生素C≥3.00毫克/百克,蛋白质≥5.5%。 4.3安全要求 太仓白蒜产地环境应符合NY/T 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产品生产投入品使用符合NY/T 39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和NY/T 394《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标准要求,产品质量达到NY/T 744《绿色食品葱蒜类蔬菜》标准要求;包装贮运符合NY/T 1056《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标准要求。

    五.特定生产方式

    3.1品种选择 品种选用本地太仓白蒜品系。种蒜选蒜头直径4.5cm以上、蒜头圆整、白色、蒜瓣大小均匀(一般8瓣~9瓣)、蒜瓣4g以上,无腐烂、霉变、畸形等。 3.2 栽培技术 3.2.1 整地作畦 在水稻收获后5d~10d,稻秸秆全量还田,再亩施腐熟有机肥2000kg~2500kg,NPK复合肥60kg。施肥后及时耕翻,深25cm左右,整地耙平作畦,一般畦宽2m,高20cm,操作沟宽30cm,深20cm。 3.2.2 种蒜处理 播前2d用40%多菌灵500倍液浸种16h~24h,每50Kg药液浸大蒜种蒜30kg,浸后摊开晾干待播。 3.2.3 播种 适宜播种期为9月中下旬~10月上中旬,播时,开好播种沟,沟深4cm~5cm,沟距为30cm~33cm,按10cm~12cm株距排放种蒜,后覆土2cm~3cm盖籽。播种2.0~2.5万株/亩。 3.2.4 田间管理 3.2.4.1 中耕除草 生长前期,及时中耕除草。11月中旬进行1次中耕除草;立春后除草1次,蒜头膨大期不松土。 3.2.4.2 水分管理 播后保持土壤湿润;蒜头膨大期应保持土壤墒情,疏松湿润;多雨季节,应及时清沟理墒排水。 3.2.4.3 肥料管理 一般追肥3次,冬前11月中旬条施复合肥15kg/亩;入冬1月中下旬条施复合肥15kg/亩;抽薹期4月中旬适墒撒施尿素15kg/亩。 3.2.4.4 病虫害防治 3.2.4.4.1 农业防治 选用优质种蒜,清洁田园,稻蒜轮作,合理密植、加强田间管理,减少病虫害发生。 3.2.4.4.2 物理防治 通过糖醋诱杀,色板诱杀、银灰色地膜覆盖,控制病虫害的发生。 3.2.4.4.3化学防治 蒜小球菌核病发病初期,每亩用40%复方多菌灵100g加井冈霉素100g兑水60kg喷雾防治;蒜叶枯病、纹枯病发病初期每亩用70%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600倍液50kg喷雾防治。安全间隔期7d~10d。提高病害防治效果。 3.3 采收及贮藏 5月下旬用大蒜专用收获机或人工采收。采收后切去根须,凉晒2d~3d或低温烘干,切去梢部茎叶,留假茎15 mm±5 mm,底部无根须。贮藏环境干燥通风。 3.4 生产记录 生产过程应记录,生产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凡在本规范规定的地域内种植的太仓白蒜均可申请使用地理标志,标志使用人应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在其产品或包装上统一标注“大仓白蒜”及其农产品地理标志编号和组合图案,标注时可采用标牌、印刷等多种方法,但均应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手册》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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