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介绍
林口白鲜皮外表面呈灰黄色,内表面类白色,呈卷筒状,长15-20cm,厚0.3-0.5cm,质脆,羊膻气浓,味微苦。
2.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自然资源情况:林口县大地在黑龙江省地层区划中位于兴凯湖布列亚山地层区,整个地势为四周高、中间低。大体分为中低山地、漫岗坡地、河谷平原和沟谷洼地4种地貌。由于白鲜皮忌低洼易涝地,需排水好,所以县内的中低山地和漫坡岗是白鲜皮生长的绝佳地理环境。境内有牡丹江和穆棱河2条水系,共有主要河流104条,水资源丰富,为白鲜皮种植提供了水利保障。林口县域内砂质壤土较多,土壤深度达到40-60cm,富含有机质,有利于白鲜皮根部生长,产出的白鲜皮身干、条大、皮厚。 (2)气候情况:林口县境内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县年平均气温在1.9-3.6℃之间,昼夜温差大,有利于白鲜皮有效成分积累,品质佳;林口县年降水量平均在520-570mm之间,全年日照时数平均在2600小时,无霜期平均在100-130天之间,该气候条件使得县域内早期白鲜皮野生储量大、品质好,产出的白鲜皮道地性
3.地域范围
林口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牡丹江市北部。地处东经129°16′28″~130°46′15″,北纬44°38′56″~45°59′13″之间。全县总面积为6688km2。距黑龙江东部中心城市牡丹江市120km,距煤城七台河、鸡西不足100km,是连结三市的枢纽。东与鸡西接壤,西与方正县、海林市相连,北和依兰县、勃利县交界,南和牡丹江市、穆林市毗邻。白鲜皮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11个镇,即古城镇、林口镇、龙爪镇、柳树镇、朱家镇、青山镇、奎山镇、建堂镇、刁翎镇、三道通镇、莲花镇。地域保护范围耕地面积17万公顷,地域内白鲜皮生产面积2000公顷,全部起收总产量1.5万吨。
4.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4.1 外在感官特征:林口白鲜皮外表面呈灰黄色,内表面类白色,呈卷筒状,长15-20cm,厚0.3-0.5cm,质脆,羊膻气浓,味微苦。 4.2 内在品质指标:林口白鲜皮水分≤14%,浸出物≥20%,梣酮含量≥0.10%,黄柏酮含量≥0.40%,符合药典要求。 4.3 安全要求:林口白鲜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的要求,大气、土壤、灌溉水、地面水、药防执行标准为 GB 3095大气质量标准、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3838国家地面水质量标准、GB 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5.特定生产方式
白鲜皮是多年生植物,一般4-5年起收,在林口县域5月初返青出土,9月下旬地上部分开始枯萎。从引导驯化到大地栽培的20余年以来,古城镇丰达中药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功驯化培育宽叶白鲜皮主栽品种,仅在区域内推广。在生产方式上,独创白鲜皮机械化栽培模式,合作社独自研发白鲜皮做床机、播种机、起收机、去土机、破碎机等生产和产后处理机械,在林口县白鲜皮基本实现机械化。 3.1 选地与整地 3.1.1选地 种子繁殖,先集中育苗,生长1~2年再进行分栽。 育苗地 应选择阳光充足、土质肥沃疏松、排水良好的砂质壤土平地或缓坡地。低洼易涝、盐碱地或重黏土地不适宜,最好应有排灌条件; 移栽地 应选缓坡地,要注意排水良好,山区可以利用阳光充足的山坡荒地、果园及人工幼林的行间栽培,也可以利用沙棘园等空间栽培; 3.1.2整地 深翻地25~30cm,亩施充分腐熟农家肥1500~2000kg,硫酸钾型复合肥20kg混合后撒入,打碎土块后做床,床宽1~1.2m,高15~20cm,同时施入杀菌药和杀虫药,用铁扒拌入土中搂平。 3.2播种移栽 3.2.1播种 品种主要是由古城丰达北药种植专业合作社驯化引种的野生白鲜皮--宽叶白鲜皮。种子采收后晾晒5~7天,放在阴凉通风处贮存。 播种时间 10月上旬至11月初,进行秋季播种,如果不能秋播,将种子放在室外进行低温沙藏冷冻,第二年春4月中旬至5月上旬播种。秋季 播种出苗早、苗齐。 播种方法 播种时搂平床面,按行距12~15cm开沟,沟深4~5cm,踩好底格,将种子同细沙一起播到沟内,盖土2cm,每m2播种量10~15g。盖土后床面稍加镇压,最好床面盖一层松针或稻草保湿,有利出苗,防止干旱。 3.2.2移栽 移栽时间 幼苗生长1~2年,在秋季地上部枯萎后或翌春返青前移栽。 移栽方法 将苗床内幼苗全部挖出,按大小分类,分别栽植,行距30cm, 株距25~30cm,根据幼苗根系长短开沟或挖穴,顶芽朝上放在沟穴内,使苗根舒展开。盖土要过顶芽4~5cm,盖后踩实,干旱时栽后要浇透水。 3.3田间管理 3.3.1育苗田 育苗田出苗时应逐次将床面的覆盖物除去。生长期内要经常除草松土,雨季应做好田间排水。2年生苗在生长盛期适当追施氮磷肥,每年7月末开始用中药材专用叶面肥进行叶面喷肥4~5次,每次间隔10~15天。秋季地上部分枯萎之后,除去残存茎叶,向床面盖土2~3cm,以利幼苗越冬。 3.3.2移栽田 经常松土除草,每次除草后要向茎基部培土,防止幼根露出地表。7~8月份高温多雨季节做好排水,防止田间积水造成烂根。同时增施磷钾肥。不采种子的植株在孕蕾初期剪去花蕾,以利根部生长。这样能提高根部产量,否则产量会下降30%左右。秋季枯萎后,及时割去茎叶,床面盖土或盖一层充分腐熟的农家肥,俗称施“盖头粪”,利于根部越冬和翌年植株生长。 3.4采收及留种 3.4.1采收 移栽后4~5年,在秋季植株地上部分枯萎后或翌春返青前采收药用根部,以秋季采收好。先割去地上茎叶,从苗床一端开始将根全部挖出,用机械去掉泥土及残茎,放阳光下晾晒。晒至半干时除去须根,将根抽去中间硬芯(木质部),再晒至全干后入库备用。 3.4.2留种 留种田应选生长4年以上的健壮植株,平时应加强管理,花期增施磷钾肥,雨季注意排水。7月下旬到8月初,随熟随采,防止果瓣自然开裂,使种子落地。每天上午10点前趁潮湿时将果子剪下,放阳光下晾晒,上面盖一透明塑料布或细眼纱网等,以防止种子弹到他处。果实全部晒干开裂后再用木棒拍打,除去果皮及杂质,将种子贮存或秋季播种。
6.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5.1 标志 每个包装上标注“林口白鲜皮”标志,并标明产品名称、重量、等级规格、包装日期、生产单位等信息,标志上的字要清晰、完整、准确。 5.2 包装 包装容器应符合SB/T 11182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3 运输 装卸运输中应快运、轻装轻放、运输途中应防暴雨淋。运输用的车辆、工具、防雨设施等,应清洁、卫生、干燥、无污染、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5.4 贮存 贮存时宜在通风、阴凉、清洁卫生的场所进行,堆码整齐,防日晒、雨淋、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 5.5标志使用规定 ①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A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B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C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D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②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A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B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③自觉接受登记证书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A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B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C正确规范的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④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⑥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⑦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林口白鲜皮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形式)